江干區:杭州市機動車停車場(庫)建設和管理辦法
來源:譽澄智能 2020/6/14 22:23:32??????點擊:
根據《杭州市機動車停車場(庫)建設和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在停車場啟用前15日,其所有人或所有人委托的停車服務經營管理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根據《杭州市機動車停車場(庫)建設和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未向所在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車場所有人或其委托的停車服務經營管理單位、設置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罰款。
今年以來,江干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多次召開全區街道(管委會)和合作平臺會議,對“一次綁定、全城通停”的便捷停車推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難點進行解答探討,做到每周倒排計劃、每周通報,確保全區城市大腦便捷停車推進有序。目前,全區已累計開通231個停車場庫,共計88722個泊位開通“先離場后付費”功能。
加大宣傳教育,做好“存量+增量”停車場庫備案登記的告知,發放300余份《限期辦理(補齊)收費停車場備案手續的通知書》,對轄區內收費停車場庫全部通知到位。并安排專人開展咨詢答復、政策解釋和備案辦理等專人“一站式”服務,同步進行登記、備案、摸底及開啟工作,提升停車場庫經營企業獲得感,并加強與交警、發改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系溝通,達到信息流通共享,全流程管理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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